2025年4月-7月初,財政部、國家醫保局為支持各地加強醫療保障服務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其中醫療保障能力建設38.9481億元、公立醫院改革95.0824億元、中藥事業傳承與發展部分35.6270億元,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衛生健康人才培養175.6687億元、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部分209.2341億元,總金額高達:554.5603億。
通過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方式支持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醫療保障能力建設:用于戰略規劃、綜合監管、宣傳引導、經辦服務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等。
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如支持中部地區距離縣城較遠、服務人口較多、診療條件有待提升的鄉鎮衛生院配置升級醫療設備,提升基本診療、急診急救、遠程醫療能力;支持縣域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以及高海拔地區醫療服務能力建設。
公立醫院改革:促進公立醫院完善治理結構,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支持在醫療服務價格、人事薪酬制度等方面的改革。
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資助衛生健康相關專業的人才培養,包括醫學生教育、在職醫護人員繼續教育和培訓等。
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支持中醫藥科研項目開展、人才培養,保護和傳承中醫藥文化,推動中醫藥產業發展。
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加強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預防和控制重大健康風險,保障公眾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具體明細如下
4月
4月24日,財政部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部分)預算的通知》財社〔2025〕29號,共計35.6270億(含提前下發部分)。詳見下表。
5月
5月9日,財政部 國家醫保局《關于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醫療保障服務能力建設部分)預算的通知》 財社〔2025〕30號,共計38.9481億,詳見下表。
5月9日,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下達2025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社〔2025〕35號 ,共計95.0824億,詳見下表。
5月9日,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疾控局《關于下達2025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社〔2025〕36號,共計72.9255億,詳情見下表。
5月9日,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下達2025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社〔2025〕37號,共計72.2600億,詳見下表。
備注:
1.危重孕產婦及新生兒產前診斷救治能力提升項目:對支持的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按照600萬元/個予以補助;對支持的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按照300萬元/個予以補助;對支持的產前診斷中心按照400萬元/ 個予以補助。
2.兒科醫療服務能力建設項目:支持每個省(自治區)50%(向上取整)的地級市(地區、自治州、盟)各1家醫院、每個直轄市1家醫院和兵團1家兵團級醫院。每個受支持的地級市(地區、自治州、盟)、直轄市和兵團確定一家地市級(兵團級)兒童醫院或兒科服務規模較大的綜合醫院作為項目單位。對每家醫院按照200萬元/醫院的標準予以補助。
3.精神衛生服務能力提升項目:按照每個地級市(地區、自治州、盟)各100萬元予以補助,對每個直轄市和兵團各按200萬元予以補助。其中,對心理門診按照50萬/個予以補助,對睡眠門診按照50萬/ 個予以補助。
4.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常住人口1000萬人以下的省份支持4個項目,1000萬—2000萬人口的省份支持6個項目,2000萬—7000萬人的省份支持8個項目,7000萬—10000萬人口的省份支持10個,10000萬人口以上的省份支持12個,有計劃單列市的省份增加1 個項目,兵團支持1個項目。各省(自治區)分配給省會城市的項目數量不得超過60%(向下取整);計劃單列市所屬醫院、國家衛生健康委預算管理醫院參與所在省份的項目申報評審。
備注:
1.縣域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項目: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按照800萬元/縣予以補助;對西藏新疆脫貧縣按照400萬元/縣予以補助;對西藏新疆(含兵團)非脫貧縣、其余省份脫貧縣、中西部省份醫療服務能力薄弱縣按照200萬元/縣的標準予以補助。各縣70%的補助資金用于縣級公立醫院,每縣支持一家縣級公立醫院,各縣30%的補助資金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除上述支持的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西藏和新疆脫貧縣、西藏和新疆(含兵團)非脫貧縣、其余省份脫貧縣、中西部省份醫療服務能力薄弱縣以外,對中西部地區其他縣中血液透析服務能力薄弱縣按照100萬元/縣予以補助,支持常住人口超過10萬且縣域內公立醫院均不能提供血液透析服務的縣,以及常住人口超過10萬、縣域內公立醫院可提供血液透析服務但因設施設備陳舊、數量不足、無法滿足患者需求的縣(結合各縣級醫院血液透析能力及申請的設備測算金額等因素進行篩選校驗)提升血液透析服務能力,每個縣支持1家縣級醫院。除上述支持的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西藏和新疆脫貧縣、西藏和新疆(含兵團)非脫貧縣、其余省份脫貧縣、中西部省份醫療服務能力薄弱縣以外,對其他縣中白內障手術能力薄弱縣按照100萬元/縣予以補助,支持30萬及以上人口且不具備白內障手術能力的縣加強白內障手術能力建設(含設備配置、人員培訓)。
2.高海拔地區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項目:對達到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的高海拔縣(共109個),每縣選取1家綜合性醫院,按照100萬元/醫院予以支持;對未達到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的高海拔縣(共81個),每縣選取1家綜合性醫院,每縣按照200萬元/醫院予以支持。確無縣綜合性醫院的可經各相關省份衛生健康委評估后選取轄區內其他醫療機構。對上述縣級醫院所在地級市(共35個),每地級市選取1家市級醫院,按照200萬元/醫院予以支持。
3.邊境地區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提升項目:對151個邊境地區的149個鄉鎮衛生院按照200萬元/個的標準予以補助。縣域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項目和2023—2024年中西部地區鄉鎮衛生院能力提升項目支持過的鄉鎮衛生院不再納入本項目支持范圍。
5月9日,財政部 國家疾控局《關于下達2025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社〔2025〕38號,共計30.4832億,詳見下表。
7月
7月2日,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疾控局《關于下達2025年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社〔2025〕54號,共計209.2341億,詳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