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藥品監管局機關各相關處、稽查局、監測中心、食藥檢院、醫械院:
現將《關于加強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的行動計劃(2025—2027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公開范圍:主動公開)
關于加強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的行動計劃(2025—2027年)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網絡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構建本市科學高效的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下同)網絡銷售現代化監管體系,進一步規范藥品網絡銷售市場秩序,推動平臺經濟健康有序發展,保障藥品質量安全,促進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堅持問題導向,有效防范化解風險
(一)加強網絡風險預警。完善網絡監測與網絡抽檢機制,強化對藥品網絡銷售風險的早期精準識別,推動監管模式由事后處置向事前預防轉變。依托本市藥品涉網流通監管系統,智能監測、分析、預測本市藥品網絡銷售風險,督促平臺及時防控風險并依法依歸處置。鼓勵平臺運用人工智能算法等建立高風險產品動態識別處置機制,以高效管理實現規范發展。
(二)落實風險閉環處置。加強風險會商,重點對網絡銷售中的新模式、新業態、輿情熱點等問題開展風險研判和風險交流。推進服務型監管,指導企業采取預防與糾正措施,及時防控風險。對高風險企業和產品實施重點監管,依法采取行政約談、行政告誡、行政處罰等累進制懲戒措施,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有效消除風險隱患。完善重大藥品網絡安全及輿情事件應急處置流程,健全上報機制,督促平臺落實藥品追溯要求、配合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生產經營企業開展召回工作,確保風險可控。
(三)加強監管協同。聯合平臺所在區市場監管部門建立“1+N”市區聯合執法工作模式,完善信息通報、線索移送、案件協查等機制。加強與市商務、衛生健康、醫療保障、中醫藥、公安等部門的溝通與協作,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凝聚協同監管合力。強化行刑銜接,通過大數據技術,打擊違法源頭,深入治理藥品網絡銷售違法犯罪行為。探索建立長三角區域藥品網絡監管“互認互信、聯查聯審、共建共享”長效協作機制。
二、強化數智監管,提升“以網管網”能力
(四)激發數據要素應用價值。加快網絡監管數據管理制度建設,強化數據的有效歸集和分析應用,建立并完善本市藥品網絡監管數據庫和模型庫,有效監控、篩選、識別、分析違法行為。探索開放公共數據核驗服務,為平臺合規經營審核提供數據支撐;鼓勵本市平臺開放異常商戶和產品等數據,并依托行業協會推進數據互聯互通、共建共享。
(五)完善藥品涉網流通監管系統。建立本市藥品涉網流通監管系統,通過計算機視覺、深度學習、數據比對、人工智能等技術,逐步實現涉網流通監測、違法行為判定、涉網線索核查、電子取證、智能分析、企業信息服務等在線辦、智能辦功能,有效提高網絡監管的執法效能。
(六)優化電子數據取證平臺。依托市藥品監管局電子取證實驗室,建設分布式電子數據取證系統,通過聯動各區市場監管部門電子數據取證實驗室,打造涵蓋電子取證、綜合查詢、智能分析等功能的全市電子數據取證平臺,實現集現場勘察取證、網絡在線取證、存儲介質扣押封存、電子數據檢查分析于一體的連貫式執法模式,有效提升電子數據取證能力。
三、優化監管方式,提升網絡監管效能
(七)完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加強信用監管,構建藥品網絡銷售領域“采信、評信、用信”的信用監管閉環機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結合風險與信用等級評估結果,探索對本市藥品網絡銷售平臺和商戶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提升監管的靶向性和精準度。支持平臺運用信用工具對入駐商戶進行管理,促進信用信息共享。
(八)提升涉企檢查效能。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將網絡商戶的線上銷售行為納入線下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督促平臺加強入駐商戶管理,強化預防為先和源頭治理。依托藥品涉網流通監管系統,結合藥品網絡銷售信息報告等方式,進行非現場檢查、觸發式檢查,構建“無感監管、有感服務”的高效監管模式。針對短視頻、直播、社交新媒體等新興業態,實施藥品安全、廣告宣傳及公平競爭等多領域綜合監管,實現全過程一體化監管。
(九)提升網絡檢查稽查能力。規范藥品網絡監管行政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完善電子數據取證流程。組織“理論+實戰”培訓,開展智慧監管實踐案例的交流分享,強化涉及藥品網絡銷售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遴選組建既懂業務又精技術的網絡監管人才庫,推動藥品網絡監管骨干數量與質量雙提升。
四、強化社會共治,形成網絡治理新格局
(十)優化服務監管措施。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持續優化“一網通辦”,加強藥品網絡銷售備案指導等事前服務,出臺相關辦事指南,明確合規要求,促進政務便利化。聯合行業協會等制定本市平臺和商戶的行業指導性文件,引導企業完善質量管理體系;支持企業完善藥品物流配送制度,控制供應鏈末端風險。結合國家相關規定,探索建立本市藥品跨境銷售的合規指引。
(十一)推動建立共治聯盟。加強政企溝通,引導本市平臺和商戶建立共治聯盟,在安全承諾、數據交換、質量體系構建、黑名單制度、網絡指引和巡查標準等方面達成共識,形成平臺和商戶有效自治、政府高效監管的多元共治格局,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十二)推動社會多方參與。鼓勵平臺通過公眾號、短視頻等方式打造藥品網絡宣傳新IP,提升公眾藥品安全意識。加強法律宣貫,提升企業合規意識和質量管理水平。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推動行業醫療器械創新網。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健全投訴舉報獎勵機制。曝光藥品網絡銷售違法典型案件,震懾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