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ICD代碼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
??為規范統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ICD代碼,及時準確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信息,我們聯合制定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ICD代碼》。現印發給你們,供各地在相關工作中使用。如遇問題,請聯系國家衛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質控中心(電話:010—69151893)和國家醫保局疾病診斷信息標準維護組(電話:010—89061378)。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13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ICD代碼
??一、在ICD-11代碼中增加緊急代碼“RA01.0”,代表2019冠狀病毒病。
??二、在ICD-10代碼中增加緊急代碼情況見下表。
序號 |
ICD-10代碼 |
代碼名稱 |
代碼注釋 |
1 |
U07.100 |
2019冠狀病毒病 |
統計代碼 |
2 |
U07.100x001 |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
適用于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住院患者,為主診代碼 |
3 |
U07.100x002 |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
適用于確診感染住院患者(不包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為主診代碼 |
4 |
U07.100x003 |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臨床診斷病例 |
適用于湖北省等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臨床診斷病例住院患者,為主診代碼 |
5 |
Z03.800x001 |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 |
適用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住院患者,不可做主診,在其他診斷標注使用 |